主人公叫白露歌未央的小说叫《白露歌未央》,这本小说的作者是菜狗小表妹写的一本一见钟情小说,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,文笔极佳,实力推荐。小说精彩段落试读:这熟悉的话语,我这是......回到跟卢嘉相遇的那个晚上了吗?所以我回到了五年前,那原本这个时空的我,又去哪里了?“华浓!你可千万要救救场啊!”夜笙歌的负责人赵哥把我拉到舞台幕后,苦着脸祈求道。这男人...
精彩章节试读:
是得道之后的法师,他告诉我,我无法化形是因为没有体验过人世间的七情六欲,没有人的感情,又谈何拥有人类的躯壳?
于是法师建议我来人世走一遭,只是我没想到,我悟性竟然如此之差!
这一遭,让我从唐朝,走到了民国。
由于没有躯壳,我只能附在刚刚死去的女人身上,或多或少带上死者生前的性格,然后走完了一生又一生。
为了更好的修行,附身之时我会封存记忆,直至躯壳消亡的那瞬间才会恢复。
我修的是精灵道,如今化形成功,身上虽有佛性,却不需要前往佛界,也不需要戒掉七情六欲。
所以我决定,回到尘世间,好好跟卢嘉道个别。
顺便,带走春红那小丫头,我想在这乱世中,护她一世周全。
许是我刚刚化形,法术出了点小差错,我一睁眼,来错了地方不说,甚至,还来错了时空!
“小爷我今天就是要听戏曲!你们歌舞厅要是没人会唱,我就叫人了你们夜笙歌,砸到有人会唱为止!”男人嚣张的话语传入耳朵,让我微微失神。
这熟悉的话语,我这是......回到跟卢嘉相遇的那个晚上了吗?
所以我回到了五年前,那原本这个时空的我,又去哪里了?
“华浓!你可千万要救救场啊!”夜笙歌的负责人赵哥把我拉到舞台幕后,苦着脸祈求道。
这男人我还记得,平时最喜欢对着歌舞厅的女孩子们动手动脚,我们辛辛苦苦卖唱的钱,一大半都进了他口袋。
若不是当初顾忌着我是台柱子,不好得罪,估计也老早对我上下其手了。
“我又不会唱戏曲,赵哥你可找错人了!”我甩开他的脏手冷笑道。
不唱更好,只要我不上台,就不会跟卢嘉相遇,更不会有后续的那段孽缘了。
这样,也挺好的。
“你这话说的!夜笙歌可是你的安身之所,若是被人砸了,还不是你们这些最底层的歌女讨不着好!”赵哥知道我素来心软,开始动之以情。
可他万万不会想到,这时的露华浓,是个活了不知多少年岁的精灵,不再是当初那个没有记忆、孤弱如浮萍的歌女了。
“放心吧,那位嚣张的客人,很快就会死,没机会砸毁夜笙歌的......哦还有,今天是我最后一晚待在这里,以后的夜笙歌,就再也没有露华浓了!”
说完这些话,我就直接往歌舞厅后门方向走去,我现在满脑子想的,就是离开这里,然后尽快找到春红那小丫头。
“露华浓!你这话什么意思?夜笙歌是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地方吗?我告诉你,今晚你必须给我上台唱!要不然,你的下场就会跟黑屋里那些不听话的歌女一样!”
赵哥见我不给面子还要走,本性暴露直接开口威胁道。
听到他的话我脚步一顿,对哦,他不说我都忘了,很多被拐卖来的少女都还被关在黑屋里被无情调教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