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人公叫朝歌的小说是《朝歌》,它的作者是罗毅祥所编写的现代都市小说,内容主要讲述:越是临近比赛的当儿,我是越发的紧张,只感到心脏在胸腔中肆无忌惮地横冲直撞,大有破体而出的趋势,全身血液沸腾,脑中氤氲着一团雾气,眼睛蒙上了一层云翳,看谁都瑟瑟发抖,双腿更是止不住地颤抖,像是行在崎岖的...
精彩章节试读:
后来杜玉和黄晶晶也在讲台上展示了一番,风姿、形象、气韵均不在我之下,同样博得了不小的惊讶和喝彩。我当时虽倾尽全力,但心里依然忐忑不安,实际上我确实低估了他们的实力,没想到这里的学生除了成绩不错之外,在其它的方面也并非一无是处,如果班主任要按照综合素质的评估来挑选的话,我有可能会被淘汰,所以在最终没有尘埃落定的那几天,我一直觉得浑身的神经和皮孔都在不自觉地跳动,听课也集中不了精神,心里久久揣摩着这捉摸不透的结果到底应作何了结。
三天后,班主任找到我,告诉我,最终选择了我。
班主任很平淡地说出来,我的心里却如遭雷击,半晌没回过神来。
“就我一个人吗?”我难以置信地问道。
“嗯。”班主任点点头,满脸微笑,眼神也消失了平日的冷冽和严厉,完全笼罩在一种热情和期待的欣喜之中。
“那……她们?”我还是觉得不应该只有我一个人,杜玉和黄晶晶至少应该去一个吧,有个搭档也好有个照应,关键时刻也能及时补救,不至于掉链子或者闹出什么笑话,若我孤军奋战还不知道会不会吓晕在舞台上。
不紧张那是不可能的,没有人的脸皮能厚到与城墙相提并论的地步,我之所以能在舞台上表现得看似镇定自若,与自然合二为一,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我的一种叫做“豁出去”的精神。这种精神能使我的灵魂升腾,使我的内力喷涌,使我在众目睽睽之下发生质的蜕变。
我至今回忆起来,这也是让我感到非常自豪的一件事。而且是唯一一件闪着光芒而不会褪色的回忆。
班主任给我解释了为什么不选择杜玉和黄晶晶去参赛的理由,她说,她们虽然综合条件都不错,表现也稳定,音色音调、形象气质也是可圈可点,拿个奖项应该没问题,但是没有亮点,少了一种气势,就像涓涓细流,平缓得想让人打瞌睡,而那些评委专家都属于“迟暮的花”,他们可能会厌倦这一种比较中规中矩的表演,如此一来,成绩也不可能脱颖而出,顶多徘徊在二三流之列。但是这并不是她想要的,如果来了,并且有能力就应该去迎接更猛烈的风暴,而我狂飙一般的朗诵气势将会压倒很多人,若我出场,一定会技压群芳,笑傲江湖。她相信我。
既然班主任的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,我也不好再有什么微词了,只得点点头,暗下决心,奋勇拼搏。
那段时间,实习生的浪潮席卷了各地,这不大不小的南国十佳旅游城市之一,滨临江水畔的四季分明的美丽的城市,各政府机关、教育机构、金融领域、医院、社区、街道办等等几乎都相继涌进了一群群满怀希望、斗志高涨、稚气未脱的实习生,作为市重点中学、教育机构引以为豪的成功典范,自然是当仁不让、责无旁贷的吸纳了大量的教育后备力量,名正言顺的成了各个班级的助教,不仅兼有讲课的任务,还要监管各自所在班的大小事宜,他们尽心尽力,事无巨细,即使胼手胝足也乐此不疲,毫无怨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