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角是叶光来,陈冰冰的书名叫《都市护美天王》,这本小说的作者是二两馒头最新写的一本都市风格的小说,书中主要讲述了:草原牧族旧俗,亲人逝去后葬于草原,由亲朋守于此处至埋葬处的草地长得与周围别无二致时才可离开。牧族多放牧为生,时常迁离,于是便有了守墓人的职业。由雇主提供生活用品,保得逝者免受盗墓者、贼人或野兽侵害。我...
精彩章节试读:
不觉间三年期已至,师父突然对我道,有帮我续命的方法,只是要出趟远门,让我完成一下未完成的遗愿等等。说着说着,一直微笑如旭阳的仙萝大人哭了起来,看着有些发愣的我努力吸吸鼻子道,“才不是心疼你呢,只是你走了没人能做出好吃的鸡肉了……要不你帮我做够三个月吃的鸡,我会施咒保证鸡肉不坏掉的……哦,路上小心。”
狐狸本傲娇,我默默无语,这一刻,我心里很暖很暖。
被人关心,被人记挂就是这种感觉吧……
回忆就此打住,从九华山到边塞草原,之间路途已经过了三个月,我已经可以想象某只挑嘴的狐狸看着鸡腿哀怨的表情了。思及此,我用腿夹了一下马腹,马加速而进,我顺势哼起一曲草原谣,白马飒踏,伴着曲调踏碎了拂着朝日的露水,因而忽略了渐渐近了的袅袅炊烟,以及望向自己的,一双充满戏谑的眼眸。
眸光璀璨,煞是耀眼。
我急忙拉马,被朝露打湿的马蹄原地打个圈后停了下来,马鼻孔喷出灼热的气息,我下马抚摸了几下白马的皮毛,略微尴尬的看向对方,不知所措。但听对方轻笑一声,道,“姑娘从远方来,可否赏脸在此休憩?”说着,转身去照顾在空旷处支起的锅子,并哼唱起小曲。歌词与我方才唱的如出一辙,只是调子千差万别,脸上飞快腾起红晕:这是在告诉我刚刚唱得走调了呢!
我打量着他的身影:穿着宽大的藏青色袄袍使得看不出本来的身材,头发披在背后,面部有浓密的胡子,毫不夸张的说,这位大叔的整个脑袋都是毛茸茸的……
强作淡定,我摸摸鼻子,寻一处坐下心下难免好奇外表如此粗犷的人嗓音竟然这样圆润如玉,看这片草原百里无人烟,大叔的身份应该就是那传说中的守墓人了。
草原牧族旧俗,亲人逝去后葬于草原,由亲朋守于此处至埋葬处的草地长得与周围别无二致时才可离开。牧族多放牧为生,时常迁离,于是便有了守墓人的职业。由雇主提供生活用品,保得逝者免受盗墓者、贼人或野兽侵害。我此行来,便是来找一个守墓人,朝他寻一样师父说可以予我保命的东西。
我托腮怔怔地望着大叔,半晌,开口道出狐狸师父临行前交代我说的暗语,“雁南飞歌,折戟沉沙,全傲骨。”
只见大叔背影一僵,遂对道,“洁面芙蓉,菩提驳影,叹永生。”
转身,微微叹息后,他递给我一个水色细绢布包。绢布上绣水荷菡萏,我展开,一血色暖玉玉镯映入眼帘。我望向大叔,哑然。
“先辈交代,经年之后自有人来寻此物,只是此物……”大叔皱眉思索,顿了一下,继续道:“荒草一岁一枯荣,倒是有些看腻了,如若不嫌弃,可容在下与姑娘在回中原的路上同行?在下方秋扬,敢问姑娘如何称呼?”